甘肃省东风粮食局“军民融合军粮供应工程”、“陇上好粮油建设工程”粮油仓库维修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甘肃省东风粮食局“军民融合军粮供应工程”、“陇上好粮油建设工程”粮油仓库维修改造工程,经甘粮财〔2019〕30号文件批准建设,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招标单位:甘肃省东风粮食局
2.2建设地点:东风场区
2.3建设规模:1)低温库建设(p4、p5号库升级改造);2)大门及门房修建;3)p1、p2、P3号库地坪维修、屋面保温、防水层重建。
2.4建设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3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7月20日
总 工 期:128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的本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承建本项目的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3年(2018年1月至今)至少担任过3项建筑工程的项目经理;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3年(2018年1月至今)至少担任过3项建筑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持有新版带二维码的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可不再提供安全员岗位合格证书)。(各投标单位特别注意:凡投标文件中所列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机械员、材料员,若中标,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否则,对投标单位将按出借资质严肃处理)。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注:要求提供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中标公示网页截图等证明材料,以网上可以查询到的业绩为准。
3.3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须提供本项目班子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机械员、材料员)2020年6月至2020年12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印章)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社保花名册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
3.4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财务审计报告。
3.5投标人须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在线查询截图和承诺书)。
3.7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2021年1月13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8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3.9投标人须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近两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酒泉市投标企业由各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开具农民工工资无拖欠证明即可,无需到市劳动保障监察科盖章;外地企业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时,由注册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审核签章即可。疫情防控期间,该证明材料根据各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规定获取。
3.10本项目建设地点在军事管制区,保密要求高,车辆、人员出入审查严格,进出不便,请熟悉军事管制区管理规定,有出入通行能力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备案表的递交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请于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主动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及时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将是投标人的风险,其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投标人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须于2021年1月17日下午17时00分前由委托代理人携带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资格证书(委托代理人须为本项目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投标备案表中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信息情况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系统平台的截图、资信证明、财务审计报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业绩证明材料,以上资料装订成册2份,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携带投标备案表(一式三份,按格式填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地址:酒泉市肃州区南方大厦B座5楼B室),进行资格确认,并提供原件核对,未进行确认的视为无效投标人。
5.3递交方式:
5.3.1现场递交(注:递交投标信息登记表等资料的人员需提前将自己以手机短信查询的行程轨迹截图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确认15天内无省外旅居史的人员方可将投标信息登记表等资料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3389732441@qq.com)
5.3.2邮寄(地址:酒泉市肃州区南方大厦B座5楼B室,联系人:戴学福,联系电话:18093729629,邮寄时须在投标信息登记表背面备注联系人、联系电话、QQ邮箱,并将快递单号发送至邮箱:3389732441@qq.com,(邮箱发送快递单号时请备注企业名称)因快递导致投标信息登记表无法按时送达,所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上述投标信息登记表由招标代理公司统一收取提交招标人盖章后,各投标人领取扫描装入投标文件内。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疫情期间,为防止人员聚集,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系统”(http://www.ggzyjypt.com.cn/)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并按照“交易通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含纸质标转换)”来固化您的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固化完成的投标文件)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内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固化完成的投标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逾期未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文件不能成功上传的,招标单位将不予受理,造成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注:具体操作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
6.2本项目投标文件固化使用“甘肃交易通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含纸质标转换)”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地址及联系方式:
兰州市: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158号昌运大厦12楼12D
联系电话:0931-4875561 4006131306
酒泉市:酒泉市肃州区新城街道(阳光小区南侧莫高路2-16号7号门店中旺小区正对面)
联系电话:0937-2851988 4006131306
具体操作详见: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ejiaoyi.xin/)“下载中心”中的《交易通证书办理须知及材料》。
6.3网上开标时间:2021年2月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6.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2月2日10时00分
6.5网上开标系统: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系统。
6.6开标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7开标形式:线上开标+现场开标
6.8开标须知:本项目通过“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单位通过网络在开标前30分钟内登陆“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按流程线上签到并全程参与直播,投标人因未按要求操作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7.投标人资质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说明
7.1开标时投标人资质原件不需要提供纸质版,所有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的扫描件做入投标文件;实行投标人承诺制(格式自拟),需装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和人员资质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
7.2开标时投标人应当对其所提交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作出承诺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开标结束后资质原件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件将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代理公司或业主单位反映。
7.3资格证明材料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件如有虚假,投标人将对其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招标人将在开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核实,一经发现虚假,取消中标资格、没收保证金,并报告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49.4.13.167/TPBidder/memberLogin)上发布。
9.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根据东风场区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10.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肆万元整(¥40000.00元)
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酒泉盘旋中路支行
帐号:系统自动生成(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和《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或工程担保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
(1)银行电汇
投标人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2)工程担保形式
投标人可提供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保险机构出具的工程保函(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和工程保证保险)替代投标保证金,且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它机构名义递交。
注意事项:
(1)以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工程保函与现金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鼓励使用电子保函;
(2)投标人提供工程保函的,工程保函投标担保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地址: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1号)一楼银行收费平台。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年2月2日10时00分前。
投标保证金查询电话:0937-2812703
地址: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1号)一楼银行收费平台。
11.参与本项目招标线上开标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建造师),法定代表人参与线上开标,上传有效的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须为机打),否则不予受理。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省东风粮食局
联系人:何成涛
联系电话:0937-2833005
地址:甘肃省东风场区
招标代理机构:金诚智邦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戴学福
联系电话:0937-2633123 18093729629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南方大厦B-5-B室
2021年1月13日
项目施工企业投标报名备案表
2021年1月 日
投标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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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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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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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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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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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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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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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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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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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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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登记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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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注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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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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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检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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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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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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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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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
(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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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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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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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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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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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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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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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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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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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考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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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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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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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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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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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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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证 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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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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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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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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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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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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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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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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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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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一式四份,由投标企业填写,招标单位、招标代理公司、投标企业各存留一份,投标企业须在投标书内装订一份。2、本表为机打原件,手填、扫描、复印、彩印无效。3.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时须将三人五员证件交建设单位保管,待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后返还给中标单位。